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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福建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买第二套住房时,因为第一套房子已经启用了公积金,所以二套房无法使用。据了解,公积金贷款首付不低于五折。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收紧改善性需求,二套房的利率都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公积金的首次收紧,使得改善性需求也增加了成本,必然会减少交易。另外,新政首次明确提及第二套房的标准,将使得一些利用公积金第二套房政策漏洞炒房或者投资的购房者无法购房。停止向第三套房放贷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新政明确全国范围限制第三套房贷款,这既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公平性,又体现了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规模主要由最高贷款额度控制。最高贷款额度过低,对职工基本住房消费支持力度不够,导致闲置资金过多,资金使用率不高;额度过高,则会造成少数收入较高缴存职工占用过多资金,引发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金短缺,导致其他职工享受不到应享有的政策优惠,资金互助性体现不足,影响制度公平。据了解,只有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已正常还贷一年以上(以银行放款时间为准),近12个月还贷逾期记录累计不超过3期以上(含3期)且尚未还清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单方或双方同时作为申请人,申请逐年提取按月冲还贷。申请人及共有权人所支取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的还贷总额,该项业务一年只能提取一次(再次办理需间隔12个月)。申请人及共有权人如已办理委托按年冲抵贷款业务的,需到中心申请终止,上次冲抵12个月后方可申请办理逐年提取按月冲还贷。  “二套房”认定放宽:已还清房贷家庭的第二套房定位首套房   还清房贷后的第二套房享受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新政优惠,未还清贷款的第二套房执行二套房贷政策   据介绍,购房人实际拥有住房套数认定不包括其自建房、房改房、继承房、征迁安置房,其拥有的住房套数只认在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查询结果中体现的本地住房套数。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希望对你选房有帮助!!

来自广惜寒的回答

其他回答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5成。

来自是玉华吖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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