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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需要公证吗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不需要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诉讼离婚的,法院对夫妻财产分割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书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生效,因此,诉讼离婚也不需要离婚财产公证。

但在现实生活很多时候离婚证未办理下来,双方又达成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方想要确定离婚财产分割,以防对方变卦的,此时就需要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具体来说,离婚财产公证包括两种情况:对夫妻财产的公证、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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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公证办理流程

1、当事人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2、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婚姻中财产归属情况认定

根据《婚姻法》中的规定,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均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

5、一方以财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夫妻一方名下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

9、夫或妻一方在有限公司、合伙企业有出资额,或是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的独资企业;

10、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11、发放到军人名下复员费、自主转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结婚年数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12、夫妻共同债权或其它短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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