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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吉林市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政策已经出台新的政策啦,总的来说还是比较利民的。具体内容如下:从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吉林市出台了《关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公积金贷款中如何认定二套房以及二套房如何贷款作出明确规定。认定二套房的标准是贷款人及其配偶是否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无论房子是否仍在居住还是已转卖,都以是否贷过公积金为准。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一套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家庭(如未成年子女为2人及以上的,此标准可适当放宽),可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一套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再贷款买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不予受理。  根据规定,未曾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按照购买首套房的贷款政策予以执行。对曾在吉林市所属行政区域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家庭现有住房面积按照吉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所载面积予以确认,并由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材料;对曾在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直接按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贷款手续。其他已有明确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和条件不变,继续执行。  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 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  根据文件要求,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而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文件还规定:“停止向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面积高于90m2和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已有明确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和条件暂时不变,继续执行。具体要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详细了解!

来自王晨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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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详细了解。

来自徐博泽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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