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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房产怎么分割

1、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1) 假设男方婚前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那么房子就属于男方,即使离婚了根据《婚姻法》,男方的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的共有财产。同理,女方全款购买亦是如此。

2) 假设男方婚前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因为需要婚后共同财产还贷,贷款属于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因此房子也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所以离婚后,关于婚后的贷款部分的分割就需要双方共同协商,不仅要考虑到已还的本息和未还的债务,还需要考虑到房屋的增贬值。

3) 还有一种情况是,婚后男方的父母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这时房子属于父母赠与男方。即使离婚了,根据《婚姻法》来看,也是属于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既然登记在男方的名下,就视为只对男方一方的赠与,不属于共同财产。女方父母全款购买也按照上述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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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名字

1) 男方婚后全款买了一套房子,根据《婚姻法》规定:只要女方可以证明买房时自己出了钱,那房子就视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否则房子归男方所有。

2) 夫妻双方婚后贷款买了一套房,房子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贷款属于双方的共同财务。因此离婚后财产的分割也就按照共同财产和债务来分割。

3) 男方或者女方的父母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既然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那么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假设离婚了,如果没有“借条”等其他凭证,父母的出资将视为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父母也无权索要回出资的钱款。

夫妻中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的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当代社会离婚的时候,需要首先弄清楚的就是哪些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或者是其他类型的财产,这样才能够进行一个准确合理的分配,比如说在日常生活当中每一个人所用到了一些个人的专属物品,化妆品等是属于个人所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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