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转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交易中经常出现一些问题,土地转让当事人应当多加留意细节,不仅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还有利于控制法律风险,避免出现违法现象。那么土地转让权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转让合同的形式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二、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
1、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为国有或集体单位的,应提交有资产处分权的机构出具的同意转让的证明。
2、转让方也要认真审查受让方的资信能力,包括银行资金证明、有无重大债务纠纷等,以免造成土地使用权转让后资金无法收回的结局。
三、转让价格评估事宜
在转让前,应该对土地转让价格进行评估。因为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尤其是转让方为国有单位时,国有土地及相关资产须经法定估价机构估价,并经国土部门予以确认。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担保
1、拟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瑕疵问题,是受让方必须关注的重点。转让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去国土部门、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有无抵押与被采取司法限制。
2、鉴于有无土地权属及相关争议不易调查,加之受让方的履约能力难以判断,应明确双方相互提供担保。
五、有关税费
转让合同签订之时,双方应对有关应缴纳的税费项目、标准及数额进行咨询,并对税费负担问题进行明确。根据有关规定,税费的计算依据一般为土地成交价,若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的,则应以土地评估价作为计算依据。
六、土地用途及相关用地条件的变更
1、国有土地转让往往涉及土地用途变更问题,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尤为突出。土地用途及相关条件能否变更、变更程序及费用负担应在转让合同中约定清楚。
2、转让前的土地大多是工业用地、办公用地等,转让后多为商业或住宅开发用地,不仅要经规划部门变更土地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且须缴纳相关配套费用。有的虽不改变土地用途,却需改变出让合同限定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等用地条件。
七、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归属问题
1、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效力及于地上建筑物,无约定的,推定包含。国有出让土地未达到规定开发程度不得转让,划拨国有土地无地上建筑物不得转让。
3、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八、权属变更程序与支付转让价款问题
因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合同签订、国土部门审批、补办相关手续、登记办证等多个环节,有时还涉及抵押权解除等程序,故转让费的支付应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即根据转让程序设定付款期限与金额,体现相互制约与督促作用,以降低双方交易风险。
九、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的转让问题
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并非不能转让。可通过与抵押权人协商,以其他担保方式置换或以转让费支付借款的方式解除抵押等方式,实现转让目的。
-
*ST海投:公司股票已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
*ST海投:公司股票已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上市,交易所,退市,公司,挂牌,转让,8月21日ST海投公告称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于2023年8月23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
贝壳找房:认购30亿元理财产品
贝壳找房:认购30亿元理财产品,风险,资本,产品,建信,本金,风险评估,8月21日贝壳公告称于2023年8月21日本公司通过其全资附属公司链家天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认购建信理财的建信理财产品本金为人民币30亿元产品资料显示投资回报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风险水平发行人内部风险评估极低风险本公司预期的产品...
-
天安:上半年实现收入11.29亿港元
天安:上半年实现收入11.29亿港元,业绩,港元,天安,登记,收入,报告,8月23日天安发布2023年中期业绩报告期内实现收入1129亿港元同比增24毛利410亿港元归属股东净利润577亿港元同比增37本集团二零二三年上半年之总应占已登记销售为179800平方米增加16已竣工总应占楼面面积约16...
-
7月销售下降76%,合景泰富转让资产降债,一天内卖掉
7月销售下降76%,合景泰富转让资产降债,一天内卖掉苏州、杭州三项目,绿城,项目,晓园,总价,龙湖,负债,为了降负债合景泰富一天内卖掉了苏州杭州的三个项目8月15日晚间合景泰富连发两份公告将苏州朗月滨河雅苑50股权苏州明月滨河51股权杭州春来晓园50股权转让给合作方绿城中国代价分别为517亿元378亿元1177亿元总计207...
-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认房不认贷”落地不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认房不认贷”落地不应该再等待,通知,房贷,优化,购买,借款人,市场,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通知明�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
-
三部门: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
三部门: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出售,缴纳,纳税人,部门,金额,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
-
两部门: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两部门: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单位,财政部,租赁,项目,印花税,建筑面积,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
-
两部门: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至2025
两部门: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至2025年底财政部网站,财政部,租赁,单位,增值,项目,年度,关于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为继续支持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称公租房建设和运营现将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告如下一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